山观朝槿折露葵

非清心寡欲的养老选手,杂食系。

兔子和胡萝卜

◎梗来自日常,就当纯爱小短文看吧。

建国之后不能成精,我们的主角成精在建国前,所以不算。

俗话说的好,成了的精泼出去的水,收不回来了,因此小两口子——兔子和胡萝卜,找了处荒僻却风景极好的山野,齐心协力搭建了座小楼,而后琴棋书画诗茶花,人间风雅事无一不尝。

楼外的雪纷纷地下,像棉絮一般软软地铺在地上,积了不知多少年,纯白无瑕的颜色,像极了别小楼身上的绒毛,却不似那般暖乎乎的。

李剑诗大概是胡萝卜里最光鲜亮丽的那只,一身红衣裹着窈窕的身姿,提剑舞动时,脚尖轻盈点踏,那身影像是燃起了一簇火,要与烈阳同化,别小楼远远地看着,亮红色的眼珠子倒映着那簇焰火,一时呆怔,手中的葱掉到了地上。

兔子是胡萝卜的天敌,按照食物链这么说应该没错,但胡萝卜与胡萝卜精是不同的。

或许是天生的吸引力,又或许是少不经事萌动的情愫,在冥冥之中,一次又一次的相遇成为他们羁绊的机缘。

彼时的少女未嫁,提剑纵马有着一身江湖豪气,高束的马尾晃动着,极尽肆意,别小楼注视着那摆动的马尾,红眸眨了眨,觉得有点像萝卜缨子,却是乌黑发亮,静垂时更是如缎如瀑。

他伸出手去,欲像风一般捉住那三千青丝。

于是一缕青丝便缠绕在了他指间。触手柔软顺滑,天空恰是晴朗,将之反射出漂亮的光。他俯首,细嗅到一丝隐隐的馨香,仿佛藏在英姿天纵下的柔情,忽然地撞进心湖,荡起圈圈波澜。

别小楼将轻吻印在指间的乌发,而后抬首松开,那缕青丝宛如烟雾,自指间滑落再被微风托起,与高束的马尾一同肆意舞动,发带嵌在其中半隐半现,少女的神情亦隐隐约约,她装作不经意地撩起鬓发,指尖触及面颊,热度令她惊讶。

别小楼在兔子当中,毛色算是很纯的,模样也乖巧至极,李剑诗自打看过一次那雪白一团后,像大多少女一样,抱着不肯撒手了。

别小楼缩成小小一团窝在她怀中,少女的体香与阳光的味道钻入鼻中,心跳不受控制地加快,继而流淌过一种甜蜜又温暖的情感,催生出眷恋与慵懒,阳光或是怀抱太过舒适,他欲沉睡,又觉得过于浪费。

别小楼是一只有着夜盲症的兔子,李剑诗初闻时讶异了很久,夜间的他闭着双眼,比起白日愈加沉静,一身浅色衣袍罩上白色披风,仿佛融入天山千年不化的冰雪,他的胸膛却是温热无比——这是偶然间,李剑诗撞上他的胸膛,得出的结论。

听说胡萝卜明目,也许可以治夜盲。李剑诗这么对别小楼说。

然后便衍生出催泪而狗血的生离死别八点档?不,那太亵渎他们一身风雅。

别小楼低笑一声,执起李剑诗的手,低头虔诚而深刻地印下一吻,如那日阳光下,他亲吻她的乌发。

柔软的吻烙印在手背,李剑诗的双颊热了热,并未抽回,一对长睫颤了颤,抬起时正对上别小楼的目光,星辰嵌入一对红宝石,无焦距,无碍两潭深情。

“看不见并不要紧,诗儿已在我眼中。”他如是说道,眸中倒映着两个小小的影子,朦胧地融入星空。

李剑诗素手轻抬,掩住唇角扬起的弧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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